一、负责梅州城区区属和市属医疗机构(医院、卫生院、诊所等)消毒效果监测工作,指导医疗机构对医疗场所和医用物品进行消毒和灭菌,预防院内感染的发生。
二、负责城区托幼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。指导托幼机构对幼儿活动学习场所和学习生活用品的消毒工作,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。
三、负责对辖区内生产消毒药械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企业进行监测,介入医院感染事件调查。
四、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(洪水、地震等)时期对饮用水和环境进行消杀,预防传染病疫情的发生。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,控制疫情的蔓延。
五、负责城区内病媒生物(种群密度、消长、侵害情况等)监测工作,并对“四害”抗药性进行研究,指导除“四害”工作队更科学合理地使用药物,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提高药物的有效使用。
六、具备有专业的消杀技术人员和消杀器械,使用高效安全的卫生杀虫剂,可以有效杀灭和防治蚊、蝇、蟑螂、鼠、蚤、虱、螨虫和臭虫等病媒生物,预防和控制病媒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。
七、负责全市消杀业务指导。